一、2021年应用宝商业化客户政策
1.1.配送政策总则:
1.1.1本政策仅适用于所有KA客户,中小类客户不参与享受此配送政策;KA客户享受对应的返货配送;
1.1.2 不同客户主体之间不可合并累框。
1.1.3 配送金额均为返货虚拟金,非现金。
1.2. 配送有效期:当季返货必须在下个季度内消耗完毕。如Q1返货,需在Q2周期内消耗完成,以此类推。
1.3 配送表使用说明:鉴于业务动态调整,“配送基准表”以系统单独展示页面信息为准。
1.4.配送金额用途:客户可使用配送金额投放所有计费模式的资源。
1.5配送基准表:
预估商业化分发费用/甲方实际消耗且按时向乙方支付的商业化分发费用总额(RMB万元) | 返货比例 |
6000万元<X万元 | 6% |
3500万元<X≤6000万元 | 5% |
2000万元<X≤3500万元 | 4% |
1000万元<X≤2000万元 | 3% |
500万元≤X≤1000万元 | 2% |
二、支付政策:
2.1.KA客户:
2.1.1.付款、账期按媒体公示政策执行。
2.1.2.KA客户合同签订,需缴纳合同总额10%的保证金。
2.1.2.1.当KA客户实际投放金额>合同或承诺额时,可选择两种方案
2.1.2.1.1:如客户无升框需求,则不加收保证金,同时返货比例维持不变。
2.1.2.1.2:如客户有升框需求,并提升框架金额对应的返货比例时:
2.1.2.1.2.1 需签订补充协议,并约定新增金额,同时增缴保证金,增缴保证金=追加金额*10%。消耗金额在原框架梯度内对应的返货比例不变,消耗金额在原框架梯度以外的部分对应的是升框后的返货比例。
例:
原框架=1001万,对应返货为3%,升框后框架金额=2001万,最终实际消耗2500万中对应原框架梯度范围内2000万的消耗按照原返货基数3%执行;增框超原梯度金额500万部分,返货按照升框后新框架基数4%执行。
2.1.3.当KA客户未完成框架约定额时,我司保留对保证金全额扣除的权利。我司多给予的配送成本,可通过账户余额扣除,或向我司支付现金补足。如无违约,合同到期且无欠款后,保证金可全额退还或延期消耗。
计算公式为:需扣除多给予的配送金额=客户实际框架完成额*(客户框架承诺额适用梯度的配送比率-客户框架执行额适用梯度的配送比率)。
2.2.中小类客户:100%支付投放费用,全额预付,无账期,无配返。
三.售卖政策
3.1.KA客户框架条件
计费形式/可购买资源 | 框架总金额 | 折扣 |
实际商业投放系统为依据 | ≥500万 | 实际刊例为准 |
3.1.1 框架有效期为自然年,自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。
3.1.2客户因自身财年情况需要特定签框时间申请的,需要提供财年证明,并向我司提出申请并获书面审批。
3.1.3 签框时间:客户需在3月31日前完成签框,如逾期未签框,则签框签署日前消耗不予回溯,从框架签署当月累计框架消耗额。
3.1.4.框架总金额:客户在合作期内计划投放的现金总额。
3.2.中小客户
3.2.1开户条件:首充≥1000元。
3.2.2. 当中小客户有升级为KA客户的需求时,该客户可签订KA框架合同,但不追溯签框前产生的消费额。签订KA框架合同后享受框架政策,同时履行框架合同中对应保证金的要求。即:需缴纳保证金=框架合同金额*10%,付款方式按媒体公示政策执行。
四、名词解释
4.1、客户分类相关名词
· KA客户:签订年度投放框架合同≥500万的客户(注:在本政策中简称"KA客户")。
· 直客KA客户:指直接与应用宝签订广告合作投放框架合同的客户(注:在本政策中简称"直客KA客户")。
· 代理KA客户:指与应用宝授权的媒体代理签订广告合作投放框架合同的客户(注:在本政策中简称"代理KA客户")。
· 中小客户:指与应用宝授权的媒体代理进行广告合作,且投放框架金额<500万的客户(在本政策中简称"中小客户")。
· 应用宝广告代理:拥有合法广告代理资质的公司,且通过应用宝审核公布,承担应用宝广告售卖职责的公司。
· 本政策包含但不限于的计费模式相关名词
4.2.1 CPT:
(Cost-per-Time)以时间单位计费的费用计算模式,即根据每天对移动应用在特定的位置展示时间来定价的模式。
4.2.2 CPD:
(Cost-per-Download)以下载次数计费的费用计算模式,即根据用户对该移动应用的每次下载次数来定价的模式。
4.2.3 CPC:
CPC(Cost-per-click)是以点击次数计费的费用计算模式。即根据用户对该移动应用的每次点击来定价的模式。
4.2.4 CPM:
CPM(Cost-per-Mille)是按千次展示计费的费用计算模式。即投放产品在推广平台上进行每千次展示即产生一个CPM。
4.3售卖资源解释:
4.3.1. 腾讯系自有平台: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宝,以及未来可能增加的其他腾讯移动端平台等;
4.3.2. 其他:我司获得代理授权的其它第三方平台。
来源:应用宝广告服务平台